一、相关规范条文GB50496-2018第5.4.1条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浇筑层厚度应根据所用振捣器作用深度及混凝土的和易性确定,整体连续浇筑时宜为300mm~500mm,振捣时应避免过振和漏振。 2、整体分层连续浇筑或推移式连续浇筑,应缩短间歇时间,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层间间歇时间不应大于混凝土初凝时间。混凝土初凝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当层间间歇时间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时,层面应按施工缝处理。 3、混凝土的浇灌应连续、有序,宜减少施工缝。 4、混凝土宜采用泵送方式和二次振捣工艺。 二、整体分层连续浇筑或推移式连续浇筑 1、适用条件 整体分层连续浇筑或推移式连续浇筑,如下图所示:推移式连续浇筑又分为斜面分层法和分段分层法。 2、斜面振捣要求 混凝土振捣以插入式振捣棒为主,每层浇筑层厚度(曾称作摊铺厚度、虚铺厚度)一般不大于振捣棒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常用的插入式振捣棒作用有效长度大于450mm,所以正常条件下的分层厚度为1.25×150mm,也就是约56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