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四川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进一步完善全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管理制度。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有关负责同志对《办法》作出解读。

问:什么是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答: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标准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以下简称超限审批)指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的抗震设计进行的专项审查,是依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设立的一项重要行政许可,纳入基本建设程序。超限审批意见应当作为施工图设计和审查的依据。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具体范围按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和《四川省抗震设防超限高层民用建筑工程界定标准》执行。

问:《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四川汇集龙门山、鲜水河、 安宁河等三大地震活动带,地震形势严峻复杂,是全国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多次针对四川地震防范和抗震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房屋建筑是抗震预防的重要领域,特别高层建筑更需要从设计源头从严管控,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等部委也多次发文要求科学规划、建设、管理超高层建筑,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超限审批是强化高层建筑抗震设计源头管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超高层建筑监管的有力举措,能有效提升城市抗震韧性和风险防范能力。

问:《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答:高层建筑工程是抗震预防的重要领域,加强超限审批监管是强化高层建筑工程地震风险源头管控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能有效提升城市抗震韧性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超限审批流程的设置、效率的高低、耗时的长短都与项目推进进度和群众满意度息息相关,《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提升超限审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通过明确审批要件、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能有效助力重大工程项目早日开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办法》包括四个章节,共24条,主要包括总则、申报受理程序、专家审查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申报要件、审批流程、专家审查结果运用、审批时限要求和几方责任主体责任。

问:《办法》有什么特色亮点?

答:一是从严管控超高层建筑

在《办法》中明确提出“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明确要求“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以及新建超高层住宅,应提供城市人民政府相关审定文件”。

二是优化审批程序

《办法》进一步明确审批要件、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在申报受理程序中,建设单位可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审批申请,并采取“线上受理、线下审查、线上反馈”的一体化服务模式,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严格规范专家技术审查时限和行政审批时限,最大限度提升超限审批效率。

三是积极靠前服务

为避免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事前不充分沟通,在建筑规划方案已通过审议,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后报超限审批又不符合要求,重新修改建筑设计方案,导致浪费大量时间、人力和物力,从而影响项目推进的情况发生,《办法》中明确,对于可能申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事项的建设单位,宜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就与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前做好政策沟通,省厅积极靠前服务,助企纾困。

四是强化各方责任义务

《办法》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方责任主任的责任义务,切实防止错漏误判和刻意规避超限审批的情况;明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超限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重审批轻监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