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原交通部联合印发了《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7〕18号),建立了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国家职业资格制度。2018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批准了该考试收费标准。2019年,组织首次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由于制度文件印发12年后才举行首次考试,原制度文件中规定的基础免试条件已不符合当时从业人员实际情况。为此,经广泛调研、深入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并经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同意,首次考试组织实施前将《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基础考试免试条件截止日期顺延12年,由原“2002年12月31日”修改为“2014年12月31日”。 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权益,正式开考后免试条件应保持稳定,因此现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基础考试免试条件未予调整。道路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考试基础免试条件是否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