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4年05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基础条件 第二节 现状与问题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第二节 总体定位 第三节 开发保护目标 第四节 空间战略 第三章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 巩固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第二节 优化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 第三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四章 守护“中华水塔”,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第一节 稳固江河源区生态功能 第二节 增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和管控 第三节 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第四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建设 第五节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第六节 支撑“双碳”目标实现 第五章 优化农业空间,支持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 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第二节 强化草原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第三节 拓展农畜产品生产空间 第四节 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第五节 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第六章 完善城镇空间,紧凑集聚建设高原美丽城镇 第一节 构建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 第二节 优化城镇空间结构和布局 第三节 增强城镇空间安全韧性 第四节 促进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 第七章 保障矿产资源空间,提升战略资源支撑能力 第一节 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第二节 优化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 第三节 推进绿色矿业发展 第八章 传承文化和自然遗产,彰显高原国土魅力 第一节 整体保护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 第二节 活化利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 第三节 塑造高原城乡特色景观 第九章 强化空间统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统筹综合立体交通和物流网络布局 第二节 构建安全可靠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第三节 形成安全绿色的能源保障体系 第四节 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节 加强自然灾害防治 第六节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第十章 推进重点地区协作发展,构建全面开放格局 第一节 推进沿黄地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协同发展 第二节 共建兰州—西宁城市群 第三节 促进省际区域协调发展 第四节 强化省内重点地区协作 第五节 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 第十一章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提高空间治理水平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健全配套政策机制 第三节 强化规划传导与用途管制 第四节 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第五节 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前言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与甘肃、四川、西藏、新疆接壤。“中华水塔”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稳疆固藏战略功能突出,清洁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富集,多民族融合聚居,青海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国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中具有无可替代的特殊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海省工作,明确了“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的“三个最大”省情定位、“青海的生态安全地位、国土安全地位、资源能源安全地位显得更加重要”的“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和“加快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的产业“四地”建设等重大要求,为编制《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部署,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规划》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落实,是青海省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青海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以落实国家战略为导向,将保护好青海省的生态环境作为“国之大者”,以着力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为目标,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新篇章提供空间支撑和保障。《规划》对其他规划涉及的开发保护活动提供指导和约束,具有战略性、综合性、协调性和约束性,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规划》范围为青海省所辖行政区域。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源头意识”不断树牢,“中华水塔”持续丰沛润泽,“大美青海”愈加洁净美丽,但也面临生态本底脆弱、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同时,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需要应对气候变化、资源约束等挑战以及高质量发展、新科技革命等机遇,必须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 第一节 基础条件 高原地貌复杂多样。青海省地势高峻,呈现“一分台地、三分平原、六分山地”的总体特征,山地、高原、平川、河谷、沙漠、戈壁等交错分布,地貌类型齐全。自北而南的阿尔金山脉—祁连山脉、昆仑山脉、秦岭山脉和唐古拉山脉构成了青海省地貌骨架,平均海拔4058米,高差达到5210米,呈西高东低、南北高中部低的整体态势,形成北部高海拔的阿尔金山—祁连山山地、西部柴达木盆地、东部泛共和盆地、河湟谷地和南部高海拔的青南高原五大地理板块。 生态地位重要特殊。青海省位于全球重要的青藏高原冰冻圈,是亚洲乃至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启动区、全球生态系统的稳定器和高寒生物种质资源库,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等重要江河的发源地,也是哺育河西走廊三大内陆河的发源地,每年向下游输送600多亿立方米的清洁之水。草原、湿地、荒漠、冰川雪山、森林等生态系统丰富集中且相互交错,是世界上高海拔地区生物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之一,也是东亚、中亚两条国际候鸟迁徙通道的重要迁徙中转站和栖息地。青海省肩负着全面筑牢生态安全根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 能源资源富集多样。青海省清洁能源资源丰富,太阳能、风能、水能资源潜力巨大,并拥有10万平方千米以上的广袤荒漠化土地,开发前景广阔,是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保障地区之一。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盐湖矿产等资源丰富,钾盐和锂矿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一位,是国家能源资源安全重要接续基地。 民族文化多元包容。青海省历史源远流长,是孕育华夏民族的摇篮,也是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少数民族人口占青海省总人口的49.47%,是民族自治区域面积最大和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的省份,各民族交往频繁,多元文化聚集,拥有热贡、格萨尔、藏族文化三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孕育的昆仑文化、河湟文化、格萨尔文化、热贡文化等交相辉映,共同创造了博大精深的高原文明。 经济社会发展不足。2020年,青海省地区生产总值3009.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70%。青海省人口总量少、密度低,常住人口仅592.4万人,每平方千米不到10人,呈东密西疏分布特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0.08%,城镇规模偏小,布局分散,农牧区发展滞后,交通联系程度不高。 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