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推行无纸化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要求,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便利度,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无纸化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渠道
    建设单位应通过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联合验收项目在“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上传,非联合验收项目在“天津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上传。
二、材料提交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申请材料应采用pdf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支持rar、zip、7z等压缩文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材料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请材料
    1.消防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三、结果核发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审核通过后,建设单位可自行下载或打印相关电子文书,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文书。
    2.联合验收项目的文书核发,按照联合验收相关规定出具。
四、电子归档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实行档案电子归档,审批完成后,相关申请材料、审批结果、电子文书自动在天津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审批管理端归档。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