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了强化施工现场作业控制,规范各级人员作业行为,达到施工现场各项工作有序可控;消灭重大死亡、伤事故,使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保证本项目管段内隧道的安全施工,特制定此安全保证措施。
一、组织保证措施
成立架子队队长领导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主管安全生产的副队长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总工程师为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不准上岗。
二、制度保证措施
①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必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经济承包中有安全生产指标。
② 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作好登记。变换工种、工序前应接受所从事的工序的安全教育。
③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爆破员、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③ 必须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次检查必须有记录,查出的事故隐患
整改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如期按要求完成。
④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危险作业、高空作业人员按规定
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带等安全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