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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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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3-12-29
  • 资料类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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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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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一、危险源:塌方(坍塌、掉块)爆炸(炸药、雷管、瓦斯、残眼、高压风管爆管)触电、钻爆台架倒塌、机械伤害等。
二、控制要点:
1、钻爆台车的安全:钻爆台架主体结构必须有专门设计,加工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台架的安全稳定;作业平台上钢筋围栏的高度应大于1.0米。
2、检查清理危石,确认掌子面的安全。
3、检查有无瞎炮。
4、高压风、水管线必须经常有人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其爆裂伤人。
5、台架上的供电线路要经常检查、维护,台架上人之前必须先检查,后上人。
6、防止机具伤人:开始钻眼前,要把地上的虚渣清理干净,整平地面,把风枪的支架放置稳妥,防止风枪倾倒伤人。
7、领用后的雷管和炸药要分开运输,要求有专人负责领用管理。
8、起爆前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到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少于300m。
9、装药要用木质炮棍,严禁边钻眼边装药。
10、起爆结束,应派专人进行检查,有无瞎炮,如有瞎炮,按规定进行处理,严禁从未起爆的炮眼中拉扯导火索或炸药雷管,严禁用铁钩、铁丝、钢筋或其他刚性物件掏取炸药、雷管。在瞎炮未重新起爆前,未经授权人批准,任何人不准进入处理现场。
11、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的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二次衬砌距掌子面的距离:IV级围岩不得大于90m,V、VI级围岩不得大于70m。
12、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并封闭成环,Ⅳ、Ⅴ、Ⅵ级围岩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3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