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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精细化施工管理手册11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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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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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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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精细化施工管理手册110p
1 场地规划
1.1 施工单位进场后应立即进行现场踏勘,收集气象、水文及地质等资料,了解现场施工材料供应和交通等施工条件,并写出调查报告,供项目部施工决策和进行施工场地规划。
1.2 施工现场布置
1.2.1 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在项目部(队部)、路基、构造物、桥梁、隧道等显著的位置,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牌标语:
1)工程概况标志牌:在项目部或标段起点桩号设置工程概况标志牌。
2)施工标志标牌:对路基主要工点(如单一工点土石方量在1万方以上)、桥梁、隧道、通涵的工程量、地质情况、施工方案、工期计划等作一简要介绍。
3)施工场地布置牌:采用电脑绘制,对施工现场的布置采用标示方式表达,注明位置、面积、功能。每个拌和站、预制场的入口显著位置应当设置拌和站和预制场的标志牌,并附拌和站、预制场平面图,平面图尺寸0.8米×1.2米。
  4)在通往项目经理部(队部)、施工便道的入口处设立醒目的指路牌,指路牌按照0.8×O.6米的尺寸制作,蓝底白字,标明方向、里程等内容。
  5)安全生产操作警示牌:按交通安全规范的标志设置。
6)廉政告示牌:主要明确施工廉政制度、廉政监督电话及联系方式等。在项目部设置工程责任标识牌:载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质检、分项工程负责人及负责内容。在大中桥显著位置,隧道洞口位置,路基主要工点设置。
1.2 现场机械设备布置有序,必要时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尺寸参照0.6m×O.8m,白底黑字。
1.3 现场各种防火、防高空坠落、安全帽等安全标识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
1.4 现场的周转材料、半成品材料的堆放严格按照有关材料堆放的规定进行,并按照0.4m×O.25m牌面,采用白底黑字,分材料规格、计量单位、材料产地、炉号(批号)、质量状况等五项内容进行标识。
2 三通一平建设
2.1 施工便道、便桥
2.1.1 施工便道、便桥技术质量要求
1)施工便道路基宽度不小于4.5m,路面宽度不小于3.5m,曲线或地形复杂地段应适当加宽。视地形条件和视距要求,不大于400m设置一处错车道。错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5m,路面宽度不小于5.5m,长度不小于20m。
  2)便道土质路基地段基层为不小于20cm厚的片(碎)石垫层,其面层为5cm的泥结碎石面层。挖方石质地段路基表面用碎石找平。
  3)便道的两侧应设置边沟和排水沟。
  4)便道急弯、陡坡地段设置安全护栏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岔路口设置方向指示牌。
  5)便桥应满足载重和排洪要求,汽车便桥桥面宽度不小于3.5m,设置防护栏杆和超限标牌。
  2.1.2 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队)负责对施工便道(便桥)的日常检查和养护、洒水,做到雨天不泥泞,晴天少粉尘。 .
  2.1.3 各施工便道起点处设便道标识牌于路口处。
  2.1.4 利用地方道路作为施工便道,施工单位应提前与有关部门签订好协议,待工程完工后按照协议进行补偿或修复,移交地方管理。
2.1.5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施工便道及便桥予以拆除。当地部门要求保留时,要与相关部门签定好协议,并作为交工资料移交业主保管,否则应予以复耕或对河道进行清理。
2.2 施工临时用电
  2.2.1 施工单位向业主申请用电应包括以下内容:临时用电负荷的计算;临时用电线路的平面布置图;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方案;临时用电的安全组织机构。
  2.2.2 引入工地的电力线路的架设和变压器的安装应严格按照电力施工的有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施工。线路原则上应在施工便道或通道的一侧临空架设,架设高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隧道变电站宜设在洞口附近,并应靠近负荷集中地点和设在电源来线一侧。
  2.2.3 项目部(队部)应配有专职电工若干名,负责与地方供电部门的协调联系,对本标段(施工段)施工用电进行统一管理,以及对各种用电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根据施工需要计算变压器容量、台数。当桥梁、隧道附近有高压线路通过时,应和当地电力部门协商确定高压电梯接位置。
  2.2.4 各工点的配电箱一律采用铁制,分大小两种,大型配电箱尺寸不小于1.0m×0.8m×0.2m,内设各个分线闸刀、漏电保护器、电表等相关设备,必须建立配电房封闭管理,坚持一机一闸用电。小型配电箱采用当地电力部门统一农用配电箱。变压器和配电箱等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2.5 根据工地现场的实际布置情况,在拌和站、预制场及各个桥梁工地应配备可靠的备用电源,以备急用。对于短隧道应采用高压至洞口,再低压进洞;长、特长隧道施工应考虑高中压进洞,以满足施工需要。
2.3 施工临时用水
  2.3.1 施工单位进场后15天内应完成对施工现场(周围)的水源进行调查和相应的水质检测。
  2.3.2 根据项目工程的大小计算项目的生产、生活及消防等用水量,合理地提出施工用水计划。
  2.3.3 有条件时应独立安设用水专线或打井,与居民生活用水分开。
  2.3.4 设置足够的蓄水池,蓄水池应加盖并有安全警示标志,防止人员、牲畜等掉入。
2.3.5 隧道供水按施工需要的供水压力(水压不小于O.3MPa),合理选址修建高位水池,安装上、下水管路。对于修建高位水池困难的隧道,宜采用变频高压供水装置满足施工需要。
2.4 施工场地平整
2.4.1 施工场地平整主要有生活区、拌和场、堆料场、预制场、加工场、弃土场等,场地平整的机械应先期进场,以便完成征地后立即开展平整压实工作。
2.4.2 施工场地平整工作应一次到位,做好防排水设施,以免影响场地和后续工作。所有清表、弃方应规范堆弃,不得影响周围环境。
2.4.3 租用地方场地作为施工临时场地,施工单位应提前与有关部门签订好协议,待工程完工后按照协议进行补偿或修复,移交地方管理。当地部门要求保留时,要与相关部门签定好协议,并作为交工资料移交业主保管,否则应予以复耕清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