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1.1本章适用于住宅单相入户配电箱户表后的室内电路布线及电器、灯具安装。1.2电气安装施工人员应持上岗证上岗。
1.3配电箱户表后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的不同功率分别配线供电;大功率家用电器设备应独立配线安装插座。
1.4配电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保护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
1.5电路配管、配线施工及电器、灯具安装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6工程竣工时应向业主提供电气工程竣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