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东营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设计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主管部门,东营开发区建设管理部、东营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东营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设计审查要点(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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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设计审查要点(试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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