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传达学习《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的通知

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住建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请各单位立即将《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传达到全市在施房屋市政工程各参建企业,督促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案为鉴,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将其纳入班前教育的主要内容,组织每名员工,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学习宣贯,切实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进一步提升住建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请各单位梳理传达宣贯情况并形成报告,于2024年11月12日前反馈至我委邮箱szjwjszlaqc@tj.gov.cn

附件:《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录》(第1期)

 

(联系人:邸金烁            联系电话:6308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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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录》(第1期).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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