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福建省乡村建设工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目的、适用范围。二是明确工匠、带头工匠的职责、从事范围。三是明确省、市、县三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全省工匠(含带头工匠,下同)培训和管理。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工匠培训和管理。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匠培训、从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工匠培训计划,组织工匠首次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并公布工匠名录库,同时报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匠从业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工匠年度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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