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标准和电子证照归集共享业务规程的通知》(建办质〔2024〕3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18日起,我省启用按照新标准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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