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4年底,基本消除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底,建筑和市政基础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更新改造城市(县城)、乡镇供排水520公里、燃气管道1400公里以上,实现市政管网系统安全、低耗、节能运行。完成加装更新(含改造、大修)住宅电梯7200部。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感知监测全域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标准化率达85%以上,完成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65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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