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建人字〔2022〕8号)执行。具体可查看“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标准条件栏目或本通知附件1。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照《关于印发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2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取得建设领域职业资格申报,建设工程领域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附件4)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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